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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联合下发通知推动解决市和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建设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动员支持更多“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市和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联合下发通知,对市和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职能要求。市和市(县)区委老干部局要按照“党建带关建”要求,着眼全市关心下一代事业长远发展大局,从有利于组织和动员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出发,承担起同级关工委办公室的职能,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机构管理归属尚未理顺的应及时理顺,并按要求明确其职能。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力量。各地要按照市、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须配备2—3名(经开区1名)在职工作人员的要求,根据现行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在市和市(县)区委老干部局或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内,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调剂的办法加以解决。同时,为便于市和市(县)区委老干部局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统筹安排和培养锻炼,进一步拓宽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养选拔渠道,除新吴区以外,其它市(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可升格为副科级建制,所核定的领导职数中应有1名为关工委办公室专用。对此,市(县)区委老干部局应主动与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关工委办公室人员规范管理。市和市(县)区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同级关工委,要抓住关工委办公室明确职能要求的契机,立足实际,制订关工委办公室在职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纳入老干部工作部门一体化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使用与培养“两张皮”现象,推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措施的具体落实。

  (市关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