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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司法宣传进江南中学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次数: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6月1日施行。5月31日,市中院会同挂钩联系单位市江南中学阳光分校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司法宣传进校园活动。80余名学生和10余名家长代表参加了别具纪念意义的“二法”宣传活动。

  江南中学党委书记吴卫红联系青少年实际,就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二法”作了激情洋溢的致词,寄语同学们进一步增强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养,在法律的呵护下,快乐成长、健康成长,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为国家建设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出席司法宣传活动的无锡中院关工委、刑一庭、刑二庭、宣传处负责人向该校学生赠送了成长礼物——青少年犯罪漫画案例和《民法用典30问》等法治读物。

  随后,刑二庭庭长楼炯燕就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亮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点一一作了精辟介绍和解读。市中院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立案二庭法官诸佳英以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围绕网络保护、欺凌防御、性侵防范三大保护内容,运用典型案例,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学校融合开展的“社会生活指导、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生命教育”,运用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的典型案例作了生动讲解和精当解读。

  (市中院政治部、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