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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五河新村小学“亲子结伴”旁听案件审理感悟

发布日期:2019-08-16         浏览次数:

  【按语】近日,无锡市五河新村小学五年级部分学生及家长计50余人在学校组织下,走进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庭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审理。闭庭后,法官来到旁听席对案件作了点评,着重介绍了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及社会危害性,讲解了判处本案被告人刑罚的法律依据和有关量刑情节。当天,部分学生和家长深有感触地写下了微感悟。为发挥典型案例和旁听感悟的教育功能,现将该案简要案情和部分学生、家长写下的感悟一并予以刊登。

  简要案情:2019年3月5日20时许,被告人卢某某(女,无锡某公司负责人)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无锡市梁溪区广源路兰亭小学前,撞击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卢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抽血检验,卢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0mg(乙醇)/100ml(血液)。事故发生后,卢某某明知他人报案而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同月13日,卢某某赔偿被害人周某人民币8300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卢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其已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

  听审感悟:

  我亲眼看到了法官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我认识到千万不能触犯法律,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会失去自由,影响自己的家人,影响自己的将来。我一定会听从法官的话,好好学习,克制好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冲动,坚决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因为那会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

   ——陈沐鑫同学

  来到法庭,我们旁听了一起醉酒驾驶的案件审理:一位44岁的女士因为酒后驾车而撞坏了别人的汽车。这位女士在法庭陈述中说,自己是因为要去接正在上晚托班的女儿,不巧那天下大雨,所以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汽车”,但还是冒险行事,希望法官看在自己有自首和悔过行为的面上,能够从宽处理。法官经过审理,判决拘役被告3个月,赔偿对方8300元,罚款3000多元。

  这个妈妈犯下了这样的傻事,真是糊涂啊!所以我编了两句顺口溜来提醒我自己的父母:酒后开车危险多,害人害己不值得;珍惜生命爱护家庭,请从遵纪守法做起!

  ——林坤森同学

  在旁听法官审理醉酒驾车的案件时,我想到了自己的爸爸。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爸爸也会经常喝酒。我一定要提醒爸爸“酒后驾车事故多,喝酒一定莫开车”。生命和家庭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千万不要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而失去最宝贵的东西。

                                  ——夏  天同学

  作为五河新村小学的学生很荣幸有机会到法院参加旁听。感触颇深,整个过程中,我觉得醉驾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现在开始,我要做一名安全驾驶的小宣传员,让更多的人了解醉驾及相关法律常识。

       ——朱文豪同学

  旁听了案件审理,我明白了酒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千万不能明知故犯。我还要告诫我的父母和同学们的家长:开车上路,不要喝酒,注意安全。

        ——薛  平同学

  通过今天的活动,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我们旁听的那个案件让我深刻理解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我想呼吁每一位爸爸妈妈都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他人,也为我们自己的生命和家庭负责。我们小学生的成长需要爸爸妈妈陪伴,所以请爸爸妈妈一定要做尊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张燕姿同学

  参观活动结束后,我和儿子回到家,交流了近两个小时,主要是针对这次活动中看到的醉酒驾车案件和听到的未成年人在青春期违法犯罪的事情。我儿子也很有感触,他说:法律是神圣的,谁都不能干触犯法律的事情,一旦犯法害人害己害社会,后悔莫及。所以从小要学习法律,学会自我控制。我和儿子都觉得这次活动无论是对我们家长,还是对孩子,都是很有教育意义的。谢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梁溪区法院关工委给了我们这样的学习机会!

                             ——周明政同学家长

  这个活动很有教育意义,对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有教育与警示作用。我觉得法官说得对,我们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只有家长做到了自我管理,自我控制,才能教育和影响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孩子到了青春期,情绪比较冲动,家长要改变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曹磊同学家长

  本案被告人是一位孩子的妈妈,她在法庭上说,自己知道喝了酒不能开汽车,但因为天下着大雨,自己要去培训班接生病的孩子,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去接孩子了,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妈妈,为孩子着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侥幸心理和酒驾行为不可有。再说,下雨天去接孩子,就不能选择其他既安全又不违法的方式吗?所以我认为:父母如果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话,就应该时时处处做到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这才称得上是“真正称职”的家长。

                               ——夏天同学家长

                  

  (无锡中院关工委、无锡市五河新村小学)